14.1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一、税制要素
税制要素,是指构成一国税收制度的主要因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和免税、违规处理、纳税地点等。其中,纳税人(对谁征?)、课税对象(对什么征?)、税率(征多少?)是税制的基本要素。
1、纳税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最终承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法定义务)。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的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税务转嫁)
2、课税对象:课税的目的物,包括所得、消费、财富,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计税依据:计税金额(从价税)、计税数量(从量税)
3、税率: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税率的高低反映征税的深度。
税率类型: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固定税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超额累进)
【记忆技巧】:征税必定累
4、纳税环节
5、纳税期限
6、减税和免税
7、违章处理。它是税收强制性的体现。
8、纳税地点
二、税收分类
1、按课税对象: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行为税(印花税、城建税)
2、按计量课税对象的标准:从价税、从量税(重量/数量/容量/长度/面积等)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零售环节的增值税)
4、按税负能否转嫁:直接税、间接税。直接税由纳税人直接承担,不能转嫁,如所得税、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间接税可以转嫁,如各种流转税。
5、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中央税(消费税/关税)、地方税(和地方资源有关的--契税/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烟叶税等)、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5:5、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14.2流转税
一、流转税特点
流转税,又称商品和劳务税,在买卖过程中产生,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流转税特点:
(1)课税普遍。流转税是我国主要税种,占税收总额60%左右。
(2)以流转额或交易额为计税依据
(3)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少数定额税率)
二、增值税
1、增值税定义
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增值税是我国最重要的税种。由中央和地方共享。
2、增值税特点
(1)不会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2)逐环节征税、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多环节征税)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3、增值税优点
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便于对出口商退税和对进口商征税不足、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
4、增值税类型
消费型:课税对象为消费资料(我国采用)
收入型:课税对象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中所含的税款
生产型:课税对象国民生产总值(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中所含的税款,重复征税)
5、按征税范围和纳税人:范围包括货物生产、批发、零售、进口四个环节,只要有劳务或商品的买卖都是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在国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 不动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6、税率与征收率
0税率—出口、跨境…
6%税率—增值电信服务…
9%税率—基础电信服务…
13%税率—
注:考前准备即可
7、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采用抵扣制(销项-进项),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抵扣制。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三、消费税
1、消费税定义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财政收入,归中央所有
2、征收范围和纳税人
征收范围:列入征税目录的
纳税人:在国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商品的单位或个人
3、税目和税率
比例税率:1%-56%(烟酒化宝车炮表,游艇筷子电池和涂料)
4、计税方法
从量、从价、量价复合(烟和白酒)
14.3所得税
一、所得税特点
(1)税负相对公平,符合量能负担原则
(2)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单环节征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
二、个人所得税
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制度。
1、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有居所或在国内居住>183天)和非居民纳税人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去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额减去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去70%计算
(1)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额≤400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800
收入额>400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0.8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掉5000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4、免税所得
省、部、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
国际公约组织规定的免税所得
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储蓄存款的利息
保险赔款
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军人转业费、复员费
依法予以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的相关人员所得
其他公约规定/国务院规定
三、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
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税率
居民企业25%,非居民企业20%,高新技术企业15%
3、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4、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4.4财产税
一、财产税的特点
1、课税对象
财产价值
2、优缺点
优点:
(1)纳税能力原则:无不纳税、多多纳税、少少纳税
(2)收入分配功能:一定程度避免收入分配不公
缺点:
税负存在一定程度不公、收入弹性较小、经济不发达时期,投资者积极性受损
二、房产税
房产税是财产税的一种,以房屋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
征税对象:房屋
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屋代管人/使用人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屋
税率:比例税率(从价1.2%,从租12%)
计税依据:以房屋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征税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月起;其余,均是次月起(自建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次月起;委托建设的,验收次月起;购置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次月起;购买存量房,拿到房产证次月起;地产公司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次月起)
(2)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
(3)纳税期限:按年计、分期缴纳
三、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2年1月1日实施,第一部由条例上升为法律和第一部地方税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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