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和合同解释(附和合同是什么意思)

华峰博客 154

那说明你需要买份保险了。

来,我们今天就先来简单聊聊啥是保险吧。

故事发生在1347年,

意大利商船圣·科勒拉号要运送一批贵重的货物出海,

但这段航程极度危险,经常有飓风和暗礁。

船长不想冒这么大风险,但又不愿意失去这一笔大买卖,于是他找到了意大利商人乔治·勒克维伦。

这成为了现代商业保险的起源

这里船长相当于投保人;商人乔治·勒克维伦相当于保险人;船长存放的那笔钱相当于保险费;货主相当于被保险人

捋一下这个故事中的人物关系,

而且在实际操作中,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可以同属一人

这种情况就是——

所以保险就是投保人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当发生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或者事件,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这里,再补充一个受益人的概念,

这一般是人身保险中的特定关系人,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投保人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了解了保险的定义,

下面我们说说保险的——

诚实信用原则

老师教育我们,任何时候都要

保险业务也是如此,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应向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规定最大诚信原则,是因为保险经营中存在信息不对称性

出现信息不对称,对保险合同有较大影响,

至于具体影响,我们就要提到保险合同的两大特性

/1/一个叫做射幸性

所谓射幸,即侥幸,它的本意是碰运气的意思。

射幸合同,就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支付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另一方的履约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发生。

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

保险事故不是必然发生,因而保险人并不必然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标的风险事故是不确定的,

射幸性保证保险公司能经营下去。

投保人购买保险支付相对少量的保险费,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就能获得大大高于保险费数额的赔偿,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

投保人对必要信息做了隐瞒,

这样保险人要承担的风险就上升啦。

所以投保人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告知和保证义务,这关系到保险人的承保决定、理赔决定和保险人的永续经营。

/2/另一个特性叫做附合性

保险合同属于附合合同

所谓附合合同,是指保险合同主要内容和基本条款是由保险人单方面制定的,投保人无权拟定合同条文,只能接受或者拒绝。

这就像,

保险合同一般又很复杂,专业性强,投保人不易理解,

所以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保险人以最大诚信,履行告知与说明义务,不能利用保险条款的含糊其辞或易误解的描述,来逃避保险责任。

保险利益原则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投保也讲究沾亲带故。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必须对投保的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若吃瓜群众随便找个人都能投保,都可以赔……

保险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障被保险人、受益人的经济利益

所以,不是任何人都能投保的,

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是判断保险合同是否生效的依据。

近因原则

近因可以解释为直接原因

不是哦,这边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

比如一个人在划船,

进水沉船了,近因是啥?

不对,我们把时间拨到5分钟前,

现在,你说沉船近因是啥?

还不对,

我们把时间拨回到10分钟前,

所以近因是你丢苹果,这是直接原因

可见,近因不是指时间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是用于判断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确定保险责任的。

按照近因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给予赔偿。

损失补偿原则

该原则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不,你们不是买了保险了吗?

不,你们买的是保险,不是中彩票

被保险人可以获得的补偿量,仅以保险标的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制。

最后,我们回顾下今天的主要内容,

好了,就说到这吧。

成年人的世界里,

不需要眼泪,

如果有,

那是真的支持不下去了,

哭过,

就是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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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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