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叙述生活程度以前,应先略为说明摆夷人民所处之环境及与生活有关之他种情形。换言之,即先了解彼等生活之背景。作者自昆明起身时,超出海面几达二千公尺之高度。沿海经过大理、保山等处,亦多在二千公尺左右,有在二千五百公尺以上者。大理附近之高山几达四千公尺。故气候较寒,夜间非棉被不暖,及至芒市、遮放等夷人居住之地,高度仅数百公尺。又因位置偏南,兼温带与热带气候。温度高而雨量足。植物繁盛,茂林修竹,到处皆是。道旁所见黄果树,大可数抱。竹林尤多。加以土地肥沃,农产丰收。在此居住之人民,不但衣食可以无虑,且能享受美丽之环境,在大自然中过其安静之生活。
各家耕种之田地,面积大致相同。所居住之房屋数目亦无大差别。故其生活程度亦大同小异,甚少例外。除少数贵族外,无所谓富有之上等户,亦无小康之中等户,且无贫无立锥之家庭,或依讨为生之乞丐。平民生活之程度,大致可谓平等之至。若谓此家较彼家为富,亦不过多些牛马猪鸡或果树而已。大多数之家庭均有猪,自一头至数头不等;约半数之家庭有牛;十分之一之家庭有马;家家均有猫狗。人民不长于储蓄,或亦不易储蓄,或无物可储。因各家多以农为业,出产有限。除生活所需及谷租捐税外,所余无几。且以米谷换取现金,所得亦微。工商业又不发达,故鲜农业外之收入。加以摆夷虔信佛教,若有余钱,亦多用于宗教方面。
土司境内通用之货币为印度缅甸所用银制之“卢比”(Rupee),在芒市亦兼 用滇铸半开银元,谓之“现金”;与四方孔之铜制钱。国币现亦开始使用。兹为 明了下面所述生活费用,将各种货币间兑换之数量略为说明。因无一定行市,只能言其概数而已。在芒市,一“卢比”约合国币二元八角。(系在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之兑换行市。下同此。在二十六年以前仅合一元一二角。相差甚大。) 对于外来生客,有时需三元购一“卢比”。在离遮放不远缅境内之木姐与南坎地方,一“卢比”兑换国币二元至二元半之间。但在缅甸旧都曼德里则为二元八角。各处行市颇不一致。一“卢比”等于十六“别”(Anna),为镍制钱,等于六十四个 “摆撒”,为铜元。一“别”等于四“摆撒”。一“卢比”谓之一“盾”或一 “文”,半“卢比”谓之一“海”。二“别”为一“母”,为银或镍制;四“别”为一“钱”,亦为银或镍制。国币一元等于滇制现金一元二角,等于新滇币二元,等于小制钱一千个。
关于摆夷之度制,在芒市与遮放等地方,以“肘”为单位,约合营造尺一尺二寸五分。量器以“箩”为单位。一“箩”等于十“斗”(左旁右斗)。一 “斗”等于二“升”。米一“升”约等于二十一“两”。一“箩”米约等于四百二十两。(但在猛卯所用“箩”较大,等于十六 “斗”或三十六“升”。)衡器以“□”(从石右匕,以下□同此字)为单位。一“□”等于十“亢”。(约等于一百“卢比”之重量。)一“亢”等于四“两”, 一“斤”等于十六“两”。在芒市,一千“公分”等于二十五“两”。
芒市在民国二十六年已有汽车路四百里,牛车路三百余里,桐树十万株,芭蕉、梨、菠萝、麻檬等树五六十万株。
食品:
米面 普通家庭以大米为主要食品。即以此点而论,其生活程度较优于许多他处人民之生活。吾人到芒市前,旅行所经之地方,多处系以玉蜀黍、荞麦等粗粮为主要日常食粮,视大米为不易得之食品。但夷人日常即食大米。此外亦间食豌豆、蚕豆及少许小麦面粉。平均每人每年均用三十“箩”谷 (即稻米)。五口之家,约用一百五十“箩”谷,约值百元。每家多自产自用,无须自外购入。
菜蔬 所用菜蔬以青菜、苦菜、萝卜等为主。此外有蒿笋、老缅瓜、东瓜、 南瓜、丝瓜、江豆、豌豆、蚕豆、四季豆、荷包豆、豆芽、山药、豆腐、洋茄子、洋芋、芋头、香山药、地瓜、韮菜根等。野菜则有荠菜、榕芽、青苔、野芹菜、马蹄菜、酸茄、鼠鞠草、八担柴菌等。调味菜则有葱、蒜、辣子、姜、芫荽、柏桑、泥腥菜等。家菜多自种自用。野菜则采自山野。每早皆有菜市可以购用。
调和 一家全年需盐约十四“□”(合三十五斤),多系缅甸私运之洁白海盐。灰色之滇盐仅占少数。虽有缉私队亦无能为力。因海盐含碘,故夷人少有患“大脖子病”者。海盐每“□”九角,全年十四“□”,约计十三元。一年用猪油约十斤,值五六元。亦有醋、酸水、酱油、花椒、胡椒等调味。若自外购入,需十余元。摆夷多嗜酸,故有“酸摆夷”之称。
肉类 春夏多食牛肉,秋冬多食猪肉,一家全年需肉约六十斤。每斤价约四角,故年须二十余元。约用鸡十余只,蛋百余个,价约七八元。
其他零食 本地所产瓜果之种类颇多。每家常食用者有香蕉、麻仓坡(如木瓜状,即anna)、杧果(土名麻檬)、甘蔗、缅桃、菠萝、橄榄、柿子、橘子、杨梅、石榴、梨、凤梨(汉人呼为“锣锤”)、软 枣、黏枣、酸枣、牛肚子果(又名面包果)、西瓜、花瓜、地瓜、粉瓜、荸荠等。野果有籐子果、钮子果、山李子、山樱桃、大羊奶果、小羊奶果。每年全家所食之各种果品值二十余元。但其中多种系自有或自行采集。当赶街时,家中人多在市场购食豌豆糕及种种零食。平时在街角亦有摆摊小贩,出售花生、蚕豆、水果等物。
特殊食物 此外有数种本地所用之特殊食物。如棕包虫,形似蚕蛹,以油煎食。某餐,土司曾为吾人备一碟,可称美味。据云,不但为滋补品,且能防患疾病。又食沙蛆与竹蛆,均为蛹体。此外亦食豆枝叶上之酸蚂蚁、蚂蚁蛋,树枝上之花蜘蛛、幼蜜蜂与黄蜂。所食植物方面,则有黄果树之嫩芽、树头菜及珍珠花等。
衣服 每家妇女皆自织布。织布机与汉人用者略同,每年每家购纱两包。每包重三 “□”,来自缅甸。每包价约四十余元。可织十匹布,每匹两丈五尺长,一尺一寸宽(本地所用尺较市尺略长一寸),足供全家一年普通衣料之用。女子较男子所用布匹稍多。每年须添做新衣两套,出嫁之女子亦须用缠头布三丈。平时须有两条。外添洋绸裙子两条。绸料来自缅甸,价值十元。平日多赤足。但母亲每年须添制布鞋两双,约值两元。大女孩须添比较讲究之鞋两双,约值五元,并需腰带一条,价两元半。男子所穿衣服平日较旧些。每年亦须添加两套,与一丈长之缠头布一条。多赤足,或有时穿草鞋,男女均不着袜。男女之衣裤多似汉人。已婚妇女之衣裙及包头多系黑暗色。未出嫁之女子则不包头,以辫子盘绕其头,而以一红丝绳系住。上衣系白色,裙为青色。一般的摆夷女子大都衣着整洁,身体康健,相貌与身体之发育亦大致较一般汉人女子为优。有“少似观音老似猴”之谚语。
本地所用之一切布匹中,约十分之七系本地家庭自织者,十分之二来自缅甸,十分之一来自本国。
房屋 大致各家房屋均为自有。正房一座,分成三间,中间为客堂,两旁为二寝室,正房之左右各有耳房两间。其中一间为厨房。其余为存放粮食、用具、燃料及牲畜鸡鸭等用途。
各房墙壁及顶架多用大小竹竿、竹片或竹篾等为之。较大梁柱亦有用木者。房顶竹架上,覆以茅草,每五六年更换一次新草。亦有极少数覆以稻草者,但须每年更换一次。亦有瓦顶房屋,甚不多见。屋内地面多为土地。亦有少数用牛粪与胶泥混合铺地者,较土地为坚固。亦有极少数用石灰或砖者。
正房三间较耳房为佳。前面均带廊,价约一百五十元。耳房四间,质料较次,约共值一百五十元。所有七间竹屋合计约三百元。但夷人盖房,无须多少费用。竹与茅草,得之甚易。建造时均请亲友帮忙,仅供给饮食酒肉,表示谢意而已。
亦有盖竹楼者,分上下两层。墙壁之质料亦有用泥土者。
前院内多种各种花草,后院内多种麻桑坡及其他果树与各种菜蔬。屋之内外,颇为整洁。
燃料 所用燃料多由家人自己拾取。有木柴、竹柴、野草与稻草等。若自集市购用,每挑须出价五角。两挑仅足供三日之用。此外牛粪亦为普通燃料,系自产或在外拾取。制成直径一尺之饼形,贴于墙上,晒干后即可生火。但须与其他竹木合烧,并无大气味。牛粪十块,可供一日之用。每块值三个制钱。
晚间所用灯油有数种。若用鸦片烟油,以棉为灯心,每月需一斤多。每两值五十制钱。年需十余斤,价约十余元。亦有少数用煤油者,每桶油价十五元。此外有用苏子油、核桃油,或其他植物籽油者。
每五天用火柴一盒,每盒价约五十制钱。年需七十盒,价约三四元。来自腾冲与缅甸。
用具 摆夷家内之用具较汉人家内者为简单。所用铁器多与汉人所用者同。如犁、耙、锄、镰刀、锅、铲等物,多由汉人运来出售,有许多铁器及较好之木器如棹、柜、箱等系由冬季来此地之汉人木匠与铁匠所制造。本地所用陶器亦由汉人制造。此外家内所用之各种竹器,如饭盒、食盒、箱笼、背筐、桌椅、床凳等均系各家自制或本地产物。每家全年约须添购用具费六七元。
吸纸烟者不多。吸烟叶者多系男子。每“□”(四十两)价约两元半。每年一家约用六七“□”,约值十六元。其中半数供吸烟之用。其余一半和以槟榔、红石灰、洒姐与芦子草(为紫色树脂)等物,混合一起,放于口内嚼之。据云此种混合嚼物有保护牙齿、消食与健胃之功用。夷人大都齿暗唇红,均为此种嚼物所染。无论男女老幼皆嗜此物,较欧美人之嗜嚼口香糖,有过之无不及者。故每年所费颇多。每“□”槟榔价两元半,全年须六“□”,共计十五元。年需洒姐一“□”,价三元。故全家全年消耗于此种嚼物者,竟达四十元左右。
每家常用酒,若雇用工人,亦须供给酒食。本地制酒多以米。购时以碗计。每碗约合四茶杯,价二百制钱。年需七八十碗,价十五元左右。
卫生 摆夷男女均好沐浴。热天每日必洗一次,有多至两三次者。衣服每两三日即更换一次。但不刷牙。洗白或浅色衣服时,多用胰皂或碱。年需三元。洗深色衣服时,多用灰水。此地无理发馆。多在家内彼此剪剃。病时请医生者甚少。多用丹方,或求助于鬼神,请佛爷诵经。芒市新自缅甸请来教会医院之女护士两个,开始收生兼治病。据云疟疾与花柳病为最多。
装饰 摆夷妇女甚好装饰品。平日亦多戴耳环、戒指、手镯等物。赶街或有事外出时,尤盛戴银饰,本地有银匠打制各种饰物。家内妇女每年需装饰费五六元。
敬神 夷人笃信佛教,供释迦牟尼。约分四派。信摆脱教与冉教者最多,无禁忌。惟信左底教与朵猎教者忌宰食猪鸡等动物。人民对于缅寺,或称冡房内之大佛爷、二佛爷及小和尚,极为尊敬而服从。缅寺亦有教育机关。冡房即学校。二佛爷与小和尚,均如校内之学生,每日读书诵经。寺内佛身虽有大小之别,但其状貌相似,佛面较内地者累扁,表示浑厚态度,不如内地佛像之庄严和霭。寺之建筑,系由山墙开大门。其对面山墙内面即佛所在之地位。寺内图画、雕饰及所挂彩布均庄严美丽。寺前多石塔与楼阁。寺后有房屋,大佛爷等居之。大佛爷终身为僧。二佛爷可以还俗。缅寺不但为文化中心,亦为寨内人民解决事务之处所,支配社会之潜势力颇大。在芒市亦有汉人所建庙宇数座。摆夷奉行佛历,在清明后十日为其过年之期。在阴历六月十五日为“入凹”,又名“关门”。“关门”之后以拜佛为事。举凡婚姻等事即行停止,且忌用肉食。须买香烛、水果、酒茶等物,到寺供佛。所献物品,即归和尚享用。有储蓄者多在寺中“作摆”,即作会或作善事之类。亦有数家合起“作摆”者。至阴历九月十五日为“开门”,又名“出凹”,日常生活又转入常态矣。每家平日亦轮流供给寺中佛爷饭食。放饭于竹盒内,置于门前。和尚于早晨自己来取。每年亦将绣花枕及被褥送至寺内使用。摆夷每家一年内之用于宗教者不下二三十元。
应酬 遇亲友家中结婚时,须送约值五角钱之礼物,每年约有四五次,须两三元。遇丧事,多送现金二角与值二角钱之谷。每年亦有四五次,须两元左右。遇亲友家生第一个小孩时,多送鸡一只蛋二十枚,共值八角。“出凹”节后多至岳父家送礼,值四五元。新年时亲友亦彼此送礼。全年一家内之应酬费须十余元。
娱乐 摆夷在新年正月间亦有燃花炮、放纸鸢、耍龙灯及演剧等活动。所演戏剧多学自汉人,如五虎平西,薛仁贵征东、征西,精忠传,今古奇观等故事。戏场多在土司衙门或贵族宅中。演员由好戏者自由组织戏社。演时为义务性质,并非职业。男子多为汉人装束,女子则为摆夷贵族之装束。唱两句为一板。乐器有锣鼓笙等。此外有男女间之游戏,如“丢包”,将男子分为两队,相对而立,中隔丈余,以花布球互丢互接为戏。又有所谓“拖佛爷”者,即大佛爷死后,置于棺内,绑于龙须杠上,四面系以长粗绳索,在葬埋前,人民争来拖绳,四面互拉,如拉绳角力之游戏。在摆夷社会中并无商业性质之娱乐,故无需费用。
出外多步行,故亦无交通方面之费用。儿童入学者甚少。即入学,费用亦微。无报纸。书籍之种类亦无多。故对于教育文化之费用亦甚微。
总结 由以上简单之叙述,可略知普通摆夷家庭与一般人民之日常生活。各家所需之物品大半为家庭自产,无须自外购用,如粮食、蔬菜、果品、房屋之材料以及一部分家中之用具。所用布匹亦系购线自织。又有一些物品,卖出与购入者相同。如卖出整猪而购零肉。其真正购入者多非为必需品。夷人不善储蓄,故每年出入大致相同。若一家过本分日子,不致入不敷出。但亦无多盈余。若以货币估计,则年约三百余元。若将谷租及各种捐税摊派计算在内,则几达四百元之数。自人生之全面生活来看,则较国内许多其他地方农民之困苦生活,又可谓家给人足也。
摆夷遇家用不足时,可为地多之贵族家庭佣工。农忙时短工每日可得谷一箩,值五六角。平时每日亦可得三四角。长工年可得一百二十至一百五十箩谷,且供给饭食,亦约计三十箩谷。此外又给衣服两套,鞋二双,包头布两块,背袋一个。
摆夷妇女多精于织绣。能以彩色线织出凹凸之花纹,或于布上绣出种种式样,作为被面、枕套、布袋及装饰室内之用。价值自数元至数十元不等,有多至百元以上者。旅行夷方者,多喜购之以做纪念。此外亦可在街头摆摊出售零物。均为家计不足时之补救办法。且寨外有不少荒地,亦可牧养家畜。故不愁无生利之道也。
在春季青黄不接、经济窘迫时,亦有借贷者,出借者多为汉人。多于春季借钱而秋季还谷。利息颇重,有多至一倍者。亦有向亲属借米谷者,多无利息。
若遇家中盈余时,则又多用于“作摆”。往往盈余百元,则再借百元,凑足 二百元“作摆”。盖“作摆”之后,甚为社会所尊重,称之为“大善人”。“作 摆”须购佛像佛经。请和尚至家诵经,且大宴亲友。所费,自百元至数百元。夷民相信“作摆”后,来世即可成佛矣。夷人之无多积蓄,此为重要原因之一。
吾人旅行者,一入夷人之社会,即觉其平日生活之悠闲自在,从容不迫的过其安静的农村生活。每年在春季插秧与秋季收获时期较忙外,全年内闲暇之时日居多。女子尚常见其从事打谷、挑水、洗衣、织布等工作。男子较女子工作为少。常见青年男子身披红毯,逡巡街中,终日无所事是。至晚间则至妇女打谷之磨房或其他少女常到之处,互相嬉戏、挑逗为乐。或至女友门前吹葫芦笙,约其外游。其情形诚别有天地也。
吾人在摆夷社会数十日内,从未见有口角、打架或其他显然不和之事。土司衙门全年内之案件亦不过数起,且为琐事而近滑稽。土司亦采调解方式,劝导其和平了结而已。故摆夷之社会,可谓一极调协之社会也。盖亦有其原因。普通社会间之不和多由于财产之争或家庭内人口之不睦。摆夷社会内每家即均有大致相同之耕地与房屋,生活易于维持。故关于财产上之重大纠纷无由发生。再以家庭而论,各家多系小家庭,则汉人家庭内婆媳间、妯娌间种种之不和亦无从发生。不如此,夫妇离婚甚易,在女子方面尤无不便之处。不但社会不注意贞操,即在生活方面男子亦多仰赖女子,故男子不能对女子吹毛求疵也。摆夷谚语有云:“男无女,三年变为乞;女无男,三年可作摆。”盖谓若男子没有女子帮助生活,则不久变为乞丐。而女子若不为男子所持累,则三年内积蓄之钱可达二三百元,足以作摆,博得社会敬重矣。
平日摆夷社会之生活甚为安静。虽有少数汉人所开铺店,生意亦甚少。但一至赶街日期(大约每五天一街,在芒市坝子内有十处街子),全社会立呈活泼气象,由静的社会,一变而为动的社会。不但物品之交易,多在该日举行,即各家各人亦视赶街为最愉快之日。摆夷则携其米谷、土布、布袋、各种竹制品及菜蔬等来市出售。栗粟、崩竜及其他山头人则携柴薪、山果、野菜、槟榔等下山出售,汉人则售其运来之绸缎、洋货及各种装饰品。除汉人之货物系从他处贩来而又出卖,为真正的商人外,其他种类之人民多出售自己之生产品而又购入其他需用之货物。赶集人民中有来自三十里以外地方者。各民族之装束不同,尤以妇女为甚。摆夷妇女所缠青布圆形头有高至一尺以上者。未婚之少女则多上白下黑,肩披丝毯。其他种族之妇女,多嗜衣各种鲜艳之色及金属装饰品。红衣格裙者有之。腰间围绕二三十条竹圈者有之。胫包红蓝色裹腿者有之。胸前两排大方块银饰者有之。帽垂若干绳缚者有之。耳孔内穿塞较铅笔尤粗大之耳棍者有之。三寸金莲之汉人有之。形形色色,甚有热闹。吾等旅行客一入街子,第一感触之事物为市内之红色。如所见红毯、红布袋、红裙、红腰带、红头巾、头上红丝绳等。其次为大多数人所缠头之巾,且有种种不同之颜色。再次为摆夷少女之白衣,此外引起注意者为名种颜色之伞形帽,男女之赤足,崩竜妇女腰间之黑圈,汉人妇女向上之钩形鞋及栗粟头上之红线穗等。来赶集者不但为买卖货物,且多在食摊上饱吃一顿或款待亲友。且与种种不同之人类有接触之机会。故赶街活动与人民之生活,无论在物质方面,或精神方面,均大有影响。
据本地人云,五口之家年需一百五十箩谷。每箩三母半,共值六十六卢比。(按芒市一百五十箩谷约值国币百元。若以一年以前论,一卢比与一国币之价格 几相等。现每卢比兑换国币两三元。无论是在芒市或在猛卯均无一定之行市。两地方之间亦无多少交易,有老死不相往来之势。故不能以两方生活费用之货币数量来比较其生活程度之高低,而须注意到各地家庭一年内所需各种物品之数量品与质。如此才能看出其实际生活状态之异同。)所食菜蔬亦似芒市。所食牛肉多于猪肉。每斤牛肉十“摆撒”。
一家每月用盐四五十两,年约十四□,价约四盾。此地近缅甸,故盐价较廉。年需猪油十余斤,价约三盾。每年亦食鸡与蛋若干,每只鸡值八摆撒,蛋值一摆撒。此地瓜果种类亦丰,有麻桑坡、芾子、缅包果、牛肚子果、麻檬等类。每家每月所用水果需一盾钱。
所用布匹亦多每家自织。每年购线两包,价十二盾。可织布六十“庹”。每 庹约长五尺。大人每年需添衣两套,小孩须三套。大人添包头布一块,鞋两双。被褥费每年亦须添两三盾。此地普通被价七盾,褥五盾,白布单一盾,毯子两盾,席一钱,枕二钱,蚊帐两盾半。每种可用数年至十余年。
所住房屋多为两层之楼房。普通家有正房楼一座,上下各三间。中间供佛, 楼上多住人。正房旁有耳房两间。所有房屋约值百盾。但多自建,不易估价。每五年更换草顶一次,值十余盾。
燃料以牛粪为多。一入猛卯城(四坝子内,惟猛卯土司衙门所在之处有城墙,其他无城墙),则见家家墙上及院内满是牛粪,成为一牛粪世界。实与竹木繁茂之环境不大配合。得此种燃料之方法,除自有牛在家制造外,若见街上有牛粪一堆,而当时不及立刻拾取,则可插一草棍于牛粪之上。如此他人见之,即知有主,不再拾取。此外亦用竹木柴草为燃料。晚间灯火有用苏籽油者,每月需一斤多,每斤值五别半。若用煤油需一斤半,值九别。亦间用蜡烛。
每地得茶较易。每斤价十摆撒。每家每月饮茶一二斤,值五别。
各家多自种烟叶。每值五母。年吸七八□。亦有吸缅制纸烟者。
人民亦嗜嚼卢子草、槟榔、红石灰、洒姐等之混合物,年费二十盾左右。
每月约用糯米制成之酒三瓶,值八别。
人民好清洁。每日洗澡更衣。理发多彼此互助。亦有极少数至缅甸境内理发馆去理者。
家内妇女好戴银制装饰,每年需费七八盾。本地每对普通耳环半盾。戒指六别。镯一对五六盾。银领扣一盾。银钮扣六别。
每家敬神及供应寺中物品,年需四五盾。
全家对于婚丧应酬费一两盾。每次送礼四别。
家计不足时,亦有时向人借谷,每借一百箩,年息五十箩,本利清还时,共计一百五十箩。向汉人借钱时,每月利息多按三分计算。
其他种种方面之生活状态多与上述芒市之情形相似。
全年各时期之生活:一年内各时期之工作与忙闲不同。以旧历三、四月插秧时与九、十月收谷时为最忙时期。最闲时期,则为正二与七、八等月。其他月份内虽有工作,亦多闲暇。兹略述各月之忙闲情形如下。
正月为多暇时期,但有时从事打米、拾柴、割革、织布或水牛犁田等工作。
二月间与正月略同,外或有收获豌豆、红豆或包谷等工作。
三月间开始农忙,有播谷种或插秧等工作。
四月间略似三月工作,亦忙于整理田地及插秧等事。
五月间从事插秧、种甘蔗与青菜等工作。
六月间种黄瓜、丝瓜、东瓜、茄子等多种菜蔬,亦仍有插秧者。
七月间种烟叶及撒青菜种。
八月间开始收早谷,栽种葱蒜、莴笋、洋白菜及萝卜等物。
九月间忙于收早谷,此外有种蚕豆、豌豆、蒜、葱头、洋芋、萝卜、鸦片烟等工作。
十月间运谷草到家及打谷等工作。
十一月,开始渐闲,有犁田、种黄瓜或西瓜者(至次年四五月成熟)。亦有 收晚谷者。
十二月间甚闲,有用水力冲木杆打米者,有用人力在家内打米者。
一日内之生活情形:在农忙之际,家内之成年男子,日出即起床,约六点钟即往田间工作。九点回家吃早饭,休息至十二点钟,又外出工作。至六点钟回家吃晚饭。晚饭后多外出与人谈天。至八九点钟回家睡觉。成年妇女亦多在日出起床,或往田间工作,或在家作饭。午饭后或往田间工作,或织布。多在下午三点左右预备晚饭,晚饭后哄小孩睡去,自己或休息或从事家庭内工作。十四五岁之长女,则肩担竹扁担与两端两桶,至井泉挑水,看小孩,织布,制牛粪燃料或拾柴等工作。十岁左右之男孩可以看牛,割草。农忙一过,则全家均享受比较悠闲之生活矣。
土司近亲属之生活则似土司,远亲属之贵族生活则较次于土司,而为平民所不及也。
其他民族之生活 所经过之四坝子内,除摆夷外,尚有山头人与汉人。山头人居住山上,亦分数种。其中主要者为崩竜与傈僳。崩竜人性情和平。不养牲畜,不杀生,不打猎,不饮酒吸烟,不好与人争论。在间筑竹楼,上层住人,下放牲口。上下楼时用竹梯。自山墙开门。门前有晒粮食之竹台。楼长约四丈,宽约三丈。楼内分两大间。大间内又分小套间。屋之当中有铁架生火。因无窗,光线不足。简单用具多为竹制。
傈僳族之男子性好斗。出外佩长刀,又嗜酒。醉后常伤人。亦善用有毒之弩箭,射人可致死。居住之简单情形与崩竜略同。喜打猎。多食包谷(玉蜀黍)、荞麦等杂粮及山禽野菜。信鬼神外,则以孔明为最高神。妇女穿麻织花布之裙,边缘多饰贝子。胫里花布一方,首包头巾一块,有红色线穗下垂。手耳均戴银饰。颈戴珠圈。平日赤足,有时穿草鞋。无文字。
摆夷人与汉人均以山头人为野蛮可怕。因其有时劫掠行人。实际彼等性情爽直,甚诚实勇敢,且服从性及冒险性均甚强。统治缅甸之英人即善能利用其优点。已训练若干山头之男子为兵士,训练若干之女子为护士或其他社会服务者,均已成效昭著。堪供我国对于边民设施之参考。
汉人亦有至边地谋生者。谚云:“穷走夷方,急走厂。”所谓厂者,系指孟 拱、孟养两处之玉石厂、宝石厂及前龙陵所属之宝砂厂而言。昔本为中国之土地,开采者多为腾冲闽粤等地人。现皆为英人所有。每年秋收仍有不少之边地汉人与夷人,来厂充当砂丁者。月可得二十卢比。汉人有在夷方落户者,其中亦有娶夷妇者。除若干种地之汉人外,在各坝子内均有广东人做生意。亦有不畏烟瘴而终年居住该地渐与夷人同化者。其生活情形大致较本地人略为丰富。除少数奸商外,与土人间之感情亦颇融洽。据已往之经验,将来移民至此,亦以广东人最为适宜。
至于夷地之汉人农民多自成村落,少与夷民杂处,且多保守其自有之生活习惯。此为宜注意之边地社会问题。
此外与夷人有关系者为少数汉官。因种种原因,能孚本地人望者,殊不多见。更不足以言改进边地之情形。如何慎选边官,为目下边地之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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