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贵州省将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自2022年高考起施行。其中,全国性加分项目中将逐步分区域分时段调整、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地方性加分项目中的省、市、县“见义勇为英雄”等称号高考加分分值也将逐步调整取消。
此前,今年2月,江苏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布《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宣布取消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去年10月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福建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21年起从10分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其中2021年至2023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2024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2026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我国各地取消少数民族加分,得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认可。少数民族加分,属于照顾性质加分,也是补偿教育公平的措施,而从具体实施看,存在产生新的不公平的问题。补偿教育公平不应简单根据考生身份进行,而需要从受教育过程角度加以审视。一方面,结合我国实际存在的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对于原来的国家贫困地区以及农村地区学生,可根据当地教育发展情况,通过实施专项计划进行一定的公平补偿;另一方面,我国要从过程公平出发,加大对原来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整体提升教育质量,让所有适龄学生接受同等质量的教育。
我国当前仍旧保留的高考加分,只有照顾性质加分,而不再有奖励性质加分,取消奖励性质加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治理“加分教育”(为获得高考加分,打造特长,参加竞赛)以及“加分造假”。而保留部分照顾性质加分,是考虑到这部分考生,因受教育环境不同、家庭环境不同,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在所有照顾性质加分中,烈士子女的高考照顾性质加分,是没有争议的,因为烈士子女确因父母因公殉职而学业受到影响,且烈士身份难以造假。
少数民族加分则一直存在一定的争议。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如果从受教育环境角度进行补偿,那么,为何生活在城区和其他学生一样学习、生活的少数民族学生,要给予加分?他们的受教育环境是完全一样的。同样,为何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学生,不能获得加分,他们的受教育环境也和少数民族学生一样,少数民族学生可获得照顾性质加分,汉族学生也该获得照顾性质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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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从受教育环境补偿看,更适合按环境(区域),而非学生身份进行补偿。我国很多省市早在多年前,就取消了生活在城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的高考加分,只针对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还保留高考加分,但高考加分分值已经降低为5分或者10分。而随着我国从2012年起实施面向原国家贫困地区(去年我国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扶贫定向招生计划,按受教育环境进行公平补偿,全面取消少数民族加分,就成为社会舆论的呼声。
针对教育薄弱地区的教育公平补偿,在全世界都存在。其逻辑是,教育公平不只是结果公平,还包括起点公平与过程公平,有的学生接受教育的起点比其他学生低,受教育的过程比其他学生差,为此有必要进行一定的补偿。进行这样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要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和求学经历,避免“学籍空挂”这样的弄虚作假。
当然,进行教育公平补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补偿”,缩小教育发展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让所有学生享有一样的教育。教育公平补偿,在实施过程中,也遭遇部分舆论的“反向歧视”质疑,认为发达地区学生要以更高分数才能考进好的大学,而不发达地区、农村学生则可以更低分数进大学。另外,也确实存在有人“钻空子”,通过把户籍迁到贫困地区、农村地区,来获得政策优惠,挤占真正的贫困生、农村生机会的问题。为此,就必须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当所有学生的受教育环境一致时,也就不需要根据教育环境差异进行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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