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环境发生变化,认知也会出现不同。近现代以来,随着东西方交流的频繁,在我们吸取西方文明精髓时,不少东方文明也走进西方社会,但由于各自的文化环境大不相同,于是对同一件事的认知就难免出现差异,犹如橘与枳一般。
对于孔子与儒家,中国人往往从道德与礼仪层面去解释,一直强调儒家的“仁”和“礼”,然而美国中小学历史教课中的孔子与儒家,描述的重点却与我们大不相同,可谓视角独特,值得深思。
中国历史教科书中,从盘古开天辟地、三皇五帝开始谈起,但西方至今还不承认夏朝的存在,因此美国中小学教科书中的中国历史有些短,不是从夏朝开始,而是从商代开始,孔子是美国教科书提到的第一个中国人。西方历来对孔子的评价非常高,美国19世纪诗人、哲学家、思想家爱默生说:“孔子是哲学上的华盛顿”,“孔子是中国文化的中心,孔子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但在历史教科书上,美国对孔子思想的解读重点在于“秩序”。
孔子开办私学、改组儒教(甲骨文中已有儒)、宣扬仁义等,满身都是焦点话题,让后人学习效仿,但美国历史教科书中的孔子,侧重点在于孔子当过鲁国“司寇”的法官身份,把“司寇”直接译成司法部长。所谓司寇,是中国古代主管刑狱的官名,始于西周中期,负责追捕盗贼和据法诛戮大臣等,公元前500年孔子升为鲁国大司寇,七天之后就诛杀能言善辩、善于蛊惑人心的少正卯,还将其曝尸三日,史书记载之后“鲁国大治”。
除此之外,美国历史教科书中还注重孔子“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这一点上美国与我们理解得差不多。按照我们理解,每个人作为社会中的独立个体,为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应该拥有五种最基本的品格与德行。美国教科书中也差不多是这样,不过美国的更明确一些,将五常归纳为两个范畴,即在家庭里的品行与在社会里的品行。
也就是说,美国人眼里的孔子,仁义与礼法并不是最关键的,重点在于孔子思想中的“秩序”观点,如何管理社会,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秩序。在美国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中,就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孔子相信什么行动会带给中国秩序?”
西方介绍中国古代文明对世界的贡献时,往往喜欢强调器物层面的贡献,发明了什么、创造了什么,鲜有谈及中华文明思想对世界的影响。西方之所以这么说,既与他们重器物的文明属性有关,也与他们的偏见和傲慢、或者是对中国文化不了解有关。但由于孔子与儒家思想一直占据主流,汉朝之后更是“独尊儒术”,因此谈及中国古代文化不可能绕过儒家,于是美国教科书中的儒家思想,也侧重于他们更熟悉的更直观的“秩序”方面。
美国历史教科书认为基于儒家思想的“秩序”促进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持续稳定,是对人类社会的一个巨大贡献。以中国古代王朝为例,打压儒家的秦朝与元朝短暂而亡,而汉朝、唐朝、宋朝、明朝、清朝尊崇儒家,从而实现了长期统治,这种王朝更迭现象反映儒家思想对社会稳定有序的贡献。(下图,西方人绘制的孔子像)
除了“秩序”之外,美国教科书中儒家的贡献,还有一个重点是“文官考试制度”,改写了欧洲近代选官方式。中国文官考试制度的出现非常艰难,春秋战国时是“王侯将相真有种”,当时法家李悝、商鞅等改革,在贵族血统制上撕开了一个口子,后来陈胜吴广宣告“王侯将相无种”时代的到来,又经过数百年的演化,其中曹操“唯才是举”推动作用甚大,直到隋唐时形成科举制,出现了正式的科举考试制度,最终在宋朝时形成了一套稳定的文官考试制度。文官考试制度是中国儒家对世界的重大贡献,也是古代中国一直强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总而言之,对于儒家的介绍,美国历史教科书中偏向于“秩序”,忽略了儒学传统中的反省和思辨能力,儒学文明持续的创新力和创造力,儒家学说中的强大包容性(西方基督文化具有强大的排他性),儒家学说的道德观——仁义等。不过,在谈及中国古代哲学时,美国历史教科书中将法家、儒家和道家称为中国三大古代哲学,其中又将法家放在首位,原因在于法家思想中的“秩序”观比儒家思想的更强。
尽管美国教科书中对孔子与儒家的介绍,有些以偏概全,但他们的视角却并非没有道理。近现代以来,随着学者们对孔子与儒家的深入研究,发现儒家本身包含了浓厚的法家秩序思想,甚至可以说孔子是“法家先驱之一”。
子夏是孔子关门弟子,正宗的孔门十哲,但他教出的徒弟中有李悝、吴起等法家代表,其中李悝、吴起可以算是商鞅的老师;荀子是战国大儒,但他最出名的徒弟是韩非子与李斯,其中韩非子是战国法家的集大成者........为何战国几位法家巨擘的老师都是大儒?毋庸置疑,法家与儒家之间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然不可能出现这种奇怪的现象。
其实很简单,孟子说过“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而乱臣贼子之所以惧怕《春秋》,无疑不单纯是因为《春秋》行褒贬之事,让他们在史书上留下不好的名声,更重要的是《春秋》教导我们,对于威胁国家安全稳定的乱臣贼子绝不可存有一念之仁,必须斩草除根,以绝后患。《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载子夏说:“善持势者,蚤绝奸之萌。”高明的政治家,连乱臣贼子祸乱的苗头都会及时掐死。也就是说,孔子所著的《春秋》,相当于一本指导书,告诉后人应该以什么态度对待乱臣贼子,以韩非子、子夏、孟子等人解释来看,孔子无疑是“杀气腾腾”。至于孔子以什么理由杀人,当然是我们熟悉的“以礼杀人”,孔子希望恢复周礼,而周礼其实就是周朝管理天下秩序的制度。
近代名人郭沫若一语道破儒法关系,他说:“前期法家渊源于子夏氏,子夏氏之儒在儒中是注重礼制的一派。礼制与法制只是时代演进上的新旧名词而已。”也就是说,孔子与儒家的“礼制”,法家的“法规”,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只是随着时代不同而从“礼”变成了“法”。美国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中突出儒家秩序功能,其实侧重的是儒门子夏一脉——重礼制。
关于美国人眼里的孔子地位,我们可以通过美国最高法院门楣上的雕像略见一二(见上图,从左到右是孔子、摩西、古希腊的梭伦,排位让笔者不太认同,无疑低估了孔子历史地位,高抬了摩西的地位),将孔子像雕刻在美国最高法院门楣上,无疑认为孔子是秩序、律法的代表。谁能想到,在过去2000多年内一直是道德、仁义、重礼等化身的孔子,竟在大洋彼岸被视为法家先驱,儒法几千年来的恩怨纠葛,看来只能是一笔糊涂账了。
所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美国人“以偏概全”的重点吸取了秩序,将其糅合到他们的思想体系中去,并去完善他们的制度;而对于我们来说,美国或其他西方国家对儒家的认识,新颖独特的角度,也可以让我们更好的认识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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