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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玫瑰玫瑰不要哭
一望可相见,一步重如城。
1
有个姑娘有点儿怪,租了俩月的房子,几乎没见过人影。房东太太郁闷,心想这小姑娘怎么不爱回家呀,也不想她一个老太太,多孤单。
房东太太住在民国街,有一栋三层的老房子。一楼是店铺,卖一些绸缎、字画,二楼自己住,三楼租出去。
新来的租客是个小姑娘,长得水嫩嫩的,一看就讨喜。
可是,姑娘在租房那天露了一面,然后再没见过了。
这天,房东太太煮了喷香的腊肉饺子,想到楼上的小姑娘,端了一碗颤巍巍爬到三楼。
叮叮叮……
门铃响了好久,才见姑娘探出脑袋,似吓了一跳,眼睛睁得大大的。
房东太太捧着碗,笑眯眯地说:姑娘,吃晚饭没呀?
姑娘摇头。
房东太太把碗递给她:喏,刚起锅的饺子,热乎着呢,快吃吧。
姑娘似不习惯这般热情,捧着碗,半晌没有反应。
房东太太当她害羞,嘱咐她趁热吃,便乐呵呵地下楼了。
第二天,那只白底青花的大瓷碗干干净净地躺在柜台上。
如此几回,房东太太一做好吃的,就会给姑娘端一份儿。一碗烧肉,几节香肠,都是最地道的老重庆味道。姑娘客客气气地接过,道了谢,放在小方桌上慢慢吃。
房东太太便跟她唠家常,比如问她哪里人,多大啊,有没有对象啊……姑娘轻声细气地回答,一两个字,半句不多,跟小时候被老师点名似的。
有时候,姑娘吃着吃着眼神就失了焦,房东太太讲了半晌不见回应,一看,姑娘的筷子插在碗里,不动了。
她想,这小姑娘定然是有心事。
两人日渐熟悉起来,房东太太就喜欢留姑娘在店里唠嗑。两人坐在火炉旁,雕花的四方桌子上摆着瓜子花生,姑娘就一颗颗剥着瓜子,纤纤长长的一双手,指尖豆蔻已落的斑驳。
房东太太纳着鞋垫,瞅见姑娘的模样,叹了口气。
姑娘啊,你可是有啥心事啊?能不能跟婆婆说说?说出来就没那么难受了。
姑娘抿着嘴,不说话。
房东太太放下鞋垫,拉过姑娘的手,轻轻拍着,那苍老的手掌有一种让人安心的温暖。
我年轻时候啊,也跟你一样,有啥心事都怄在心底,慢慢的,就落了个心痛的毛病。治了这么些年也不见好,看来是要带进棺材去咯……
猛地,姑娘的身子狠狠抖了一下。
怎么啦姑娘?
房东太太只觉得手上一凉,就见姑娘咬着嘴唇,睫毛一忽闪,眼泪大颗大颗滴了下来。
哎哟姑娘……
房东太太一慌,不停拍着姑娘的手安慰她,却见她眼泪越滴越凶,最后哇的一声哭出声来。
她瘫在房东太太怀里,哭喊着:阿婆,阿婆……他死了,我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他怎么可以死,怎么可以……
原来,姑娘曾有深爱的个恋人,那是真正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妈妈是彼此最好的朋友,爸爸是彼此最好的兄弟,甚至一生下来就定了娃娃亲,可他还是娶了别人。
她说:为了忘记他,我在法国呆了三年,我一直以为他结婚的那天,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时候,可后来,他死了。
她说:我想啊想,一直想不明白,当初他明明说等我读完研就娶我的,怎么就娶了别人呢?直到后来我才知道,竟然,竟然是我妈妈让他不要娶我的。
她永远记得那一天,暴雨倾盆,她和妈妈一起从墓地回来,整个人都是麻木的。直到他母亲将一本日记交给她,那个眼神,她一辈子都忘不掉。
其实,他一直是爱她的,从两小无猜的孩子,到娉娉婷婷的少女,他守着她长大,那份爱,甚至早已超越了男女之情,变成了一种守护。
所以,当他又一次先天性心脏病发作的时候,她妈妈终于说出了那番话。
她说:孩子,我知道你们相爱,可是,我真的不敢把女儿交给你啊。她太爱你了,如果有一天,你就这样走了,留下玫瑰一个人,一辈子这么长,她要怎么办呢。
她的身子在风中发着抖,脊背微微佝偻,眼里满是愧歉的祈求。那样的神情,他在母亲脸上看过一次,就再也忘不掉了。
他说:阿姨,我答应你。我知道自己的身体,如果注定要伤害玫瑰,那我绝不会,让它成为一辈子的疤。
所以后来,他们分手了,一个出国留学,一个毕业结婚,如此天涯相隔,便以为是对彼此最好的爱护。
啪的一声,房东太太手里的针线盒落在地上,她弯腰去捡,眼睛却像蒙了一层雾,怎么也找不着。
哎哟,哪儿去了,怎么找不着了。
姑娘捡起掉在火炉边针线盒,递给她。
房东太太捧过盒子,笑道,瞧我这眼神,真是老咯,不中用了。她将盒子仔仔细细擦干净,捧在手里,像对待珍宝一样。
房东太太坐回摇椅里,看着姑娘又是空茫的眼神,半晌,终于轻轻叹了口气。
她说:姑娘,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六十多年前,也有一个叫玫瑰的姑娘……
2
玫瑰回国的时候,大轰炸刚刚结束一年,十四岁的她随亲戚从法国回到重庆。码头上人山人海,一不小心就被挤散了。原本说好来接她的二哥,因生病来不了,只好派了老管家和服侍他的少年。
两人找到玫瑰的时候,她正抱着行李,站在码头旁的亭子里抹眼泪。老管家心疼地安慰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那少年却看不得她哭哭啼啼的模样,一把抓过行李,转身就走。
山城交通不便,南北长,东西短,中间一圈儿马路却隔着无数层坡儿,玫瑰没爬几层就累得不行了。老管家心疼她,便叫了滑竿给她坐。
滑竿可以爬坡,两根竹竿绑成担架模样,中间结个坐兜,两轿夫一前一后用肩抬着。玫瑰坐上去,人就随着轿夫的步子上下颠动,只看到少年黑漆漆的后脑勺。
玫瑰本出生在显赫的军阀世家,可八年抗战,五年重庆大轰炸,她的父亲兄长都不幸牺牲,只留下她和体弱多病的二哥。七年前,她被姑姑接到法国,再回来,曾经门庭若市的府邸,已然鞍马渐稀。
二哥在国民政府担个可有可无的闲职,家里除了老管家,就只有少年陪着她。陪她上学放学,陪她骑马射箭,任何时候只要她回头,都能看到他。
那时候,他是书童,是家丁,是马夫,是玩伴……不过十六岁的少年,从她回国的那一刻起,就从二哥的侍从,变成了她的保姆。
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就像他的父亲,他的祖父,世世代代都是她们上官家的家仆。
她说:季,我要吃西口的串串,你带我去。
家里不让吃路边摊的东西,嫌不卫生,可她羡慕同学坐在路边摊上边吃串串,边喝啤酒,只要兄长不在,她就嚷着要他带她去吃。
少年皱着眉头,极不情愿的样子,可看着那张娇俏的脸,就怎么也说不出那个不字了。于是,他就站在巷口把风,看她大大咧咧坐在位子上涮着肉,嘴辣得通红,眼睛却笑得弯成了月牙。
开始,她偶尔被哥哥抓个正着,渐渐的,偷嘴的法子越发熟练。他不情不愿地带着她,几乎吃遍了藏在巷口深处的美食。
渐渐的,姑娘长大了,杨柳般的身段,凝脂般的脸。她最爱穿一身水红的旗袍,娇娇俏俏朝你一笑,竟比那玫瑰还艳上三分。出入的也不再是市井窄巷,像所有娇贵的小姐一样,身边永远有人鞍前马后伺候着,非富即贵。
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她享受着男人的众星捧月,吟诗作画,品茶弄月,好不快活。
哥哥看不惯她的模样,好好一个军阀世家的小姐,天天在外面鬼混,哪里有大家闺秀的样子,交际花似的。
于是命她禁足,晚上六点一过必须回家,不然就关禁闭。玫瑰气不过,说他迂腐不知变通,她结交的朋友,哪一个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前程上,都能帮到他。
哥哥啪的一掌打在她脸上,眼睛气得通红,他再不济,也不会利用自己的妹妹去博一个前程。
玫瑰仰着头,一双眼睛直直盯着他,她说,你不要前程,我要;你不屑攀龙附凤,我去;我千里迢迢从法国回来,我不想就这么窝窝囊囊过一辈子!
她每说一句,哥哥的身子就跟着颤一下。他怒目圆瞪,指着她,指尖颤抖,却说不出一句话。
够了!
季猛地推开门,朝她喝道,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转身架着哥哥离开。
那一刻,玫瑰突然失去力道,瘫软在地,眼泪再也止不住。她后悔,愧疚,也委屈,那些话绝非她的本意,可说出来,已伤人伤己。
哭得累极,她趴在地上睡着了,半梦半醒间感觉有人将自己抱起来,她困得睁开眼,只看到一个青色的下巴。她呢喃着说哥哥对不起,我错了。
季将她抱回房间,看她脸上一条条半干的泪痕,又拧了热毛巾给她擦脸。玫瑰安安静静陷在被子里,嘴噘着,连梦里都是委屈的模样。
他突然忆起初见的时候,姑娘穿一身月白的洋装,领口缀一圈火红的珠子。她抱着行李,站在亭子里抹眼泪,黑漆漆的眼珠子忽闪忽闪,只一眼,就看得他心里难受。他一把抓过行李,扭头就走,隐隐约约听见一声抽噎的谢谢。
一连好几天,玫瑰都没见到哥哥,听季说,他是去成都出差了。玫瑰嘟着嘴,埋怨他不跟自己说一声。转念一想,两人才刚刚吵完架,讪讪地吐了吐舌头。
吃完午饭,玫瑰便去上学了,哥哥不在,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要季处理,他也就没去接送她。没想到,第四天,玫瑰就出了事。
那一日放学后,她和女友约好去听戏,却在戏院里跟人起了争执。对方仗着自己的家世背景,强行将两人带走了,据说是四大家族之一的陈家二公子。
季打听到消息的时候,已是午夜,他衣服都顾不上穿就赶去陈府,走到门口,就被宪兵挡了回去。
他立马给在成都的少爷写信,又到处托人求情,直到第三天,玫瑰才被放回来。
那一刻,一向老成稳重的季也不由失态,他猛地抱住玫瑰,像找回失而复得的珍宝。玫瑰愣了,任由他抱着,感觉肋骨都快被勒断了。
季……她怯怯地拍了拍他的后背,问他怎么了。
季松开她,努力控制着脸上的表情,下一刻,便又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模样。
他说:这几天,小姐没事吧?
玫瑰摇摇头,说没事,脸色有些发白。
季问她事情的经过,她只说那天冲撞了陈二少爷,觉得过意不去,便和女友一起去他府上赔罪。二少爷好客,邀请她们小住了几日,这不,好好生生回来了吗?
季静静地看着她,明知这说辞里有太多漏洞,可她不愿说,他便不去拆穿。这世间谁没有秘密呢,他自己不也一样吗?
他说:小姐若是累了,就先去休息吧,阿叔炖了鸡汤,还有一个时辰就好。
玫瑰乖乖地点头,走了两步,却又折回来。她轻轻拽了拽少年的衣袖,说:季,不要告诉哥哥,好吗?
他沉默半晌,终是点头说好。
玫瑰高兴地抱住他的手臂,说季你真好,谢谢你!少年身子猛的一震,只闻到她发间一缕幽香,幽灵般钻进鼻孔,心底。
雪忽然下起来,只听玫瑰哎呀一声,拉住少年的衣袖便往屋里跑去。大雪纷纷,她的头发被风吹起,一缕缕擦过他的脸颊,她回头朝他笑,明眸如画,一眼终生。
3
季信守承诺,二哥回来后,他果然替玫瑰圆了谎。最令他们高兴的是,自此之后玫瑰安分多了,那些约会几乎没有了。放学之后,她便和季一起帮哥哥打理绸缎店的生意,偶尔和同学聚聚,也不过喝喝茶,看看电影。
她本就是冰雪聪颖的女子,又在法国生活多年,开始为一些出版社翻译法文书籍,又和同学创办了诗社,才名渐起。往日如过江之鲫的高门子弟,渐渐入不了她的眼了。
第二年,哥哥娶了妻,没想到竟然是副警长的女儿,那婚礼办得风光热闹,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了。玫瑰看着那一身大红喜服穿梭在宾客间敬酒的哥哥,不知为何,突然有些伤感。
她想起婚礼前夕,她问哥哥为何,他明明喜欢小表姐一般温柔娴淑的女子。哥哥摸着她的头,有些伤感,又有些无奈。
他说,这世间的喜欢皆有尽头,而生在这个乱世,喜欢就更是不易。你要护她周全,你要保她平安,在一起,未必是最好的结局。
她摇着头,表示不懂,哥哥却说希望她永远不要懂。
新嫂子从小娇惯,这朝夕相处,难免生出口角。一日玫瑰放学回家,瞧见嫂子正在训季,说他买回来的粉盒不对。玫瑰心里的火腾的冒起来,一把将季拉到身后。她梗着脖子,说季是他们家的管家,又不是她的丫鬟,她凭什么这么指责他。
季想要阻止她,却怎么也拉不住,眼看着两个女人间的战火越来越旺。最后还是哥哥回来,把两人都骂了一顿,这才算消停。
嫂子气得回了娘家,玫瑰也收拾东西住到宿舍去。
回学校的路上,玫瑰的气依旧没消,她说自己就见不得嫂子那么骂他。这四年来,她与季朝夕相处,从来没把他当作下人,更不容许别人那般对他。
季突然停住,路灯下,他的影子被拉得极长,玫瑰抬头望去,第一次发现他已经长得那么高,那么壮了。他在灯光下凝视自己,眼眸那么深沉,再不是当初那个不耐烦的小小少年了。
她突然觉得心跳加速,赶紧错开他的眼神,视线便落到那方青涩的下巴上,心脏仍是咚咚咚跳个不停。
她一把抢过自己的行李,说了句就到这儿,转身跑得比兔子还快。跑到楼梯口,她又忍不住探出头来看,见他仍站在原地望着这边,红着脸骂了句呆子,心里却甜丝丝的。
那晚,玫瑰做了一个梦,梦见他们还是孩提时的模样。父亲做了木头枪给他们玩儿,他们比赛射击。
刚开始拿土豆当靶子,后来不过瘾,他们就轮流给对方当活靶子。轮到她了,给她当靶子的人是哥哥,她端起枪,眯眼,瞄准,开枪……砰的一声,那把木头枪却变成了真枪。
她从梦中惊醒,大汗淋漓,第二天一大早就跑回家,直到看到哥哥好端端坐在书桌前,一颗心才终于落了地。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她瞥见哥哥桌上一纸红头文件,她便说要在这儿找两本书看,一直磨蹭到下午。
趁哥哥去上厕所的时候,她找到了那份文件,速速查阅后放回原处。
回到学校,她第一时间找到诗社的社长沈义。当天晚上,他们小心翼翼地赶到临近郊区的一个旧玻璃厂,再回学校,已是午夜时分。
玫瑰怎么也没想到,季会在那个时候出现在她宿舍楼下,他的脸被月色映得发白,神情第一次变得那么陌生。他问她在戏院被带走的那一次,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么长时间以来,她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事,其实他都知道。
玫瑰感觉自己身上的温度一点点冷下来。她告诉他,那一天根本就没有什么冲撞口角,只是那陈二少看上她了,强行把她带回府。没想到最后被沈义的父亲救了。
他们表面是国民党的军官,实际上是共产党的秘密工作者。开始她只是为了报恩,替他们搜集一些隐秘的消息。渐渐的,她认可了这个组织,于是加入了他们。
随着内战的愈演愈烈,他们行事也越发谨慎,没想到,还是被他发现了。
季看着她,突然觉得她陌生极了,那个娇滴滴的大小姐,那个爱哭鼻子的丫头,竟然已在他们眼皮子底下长得这么大了。她出身军阀世家,有个在国民政府当官的哥哥,有个身为警长女儿的嫂嫂,而她,却是个共产党人。
季不由得后退了一步,就听见玫瑰问他,是不是要把这一切告诉哥哥,他听见了自己摇头的声音。
玫瑰一把抓住他的手臂,说:我们一起劝哥哥弃暗投明吧。你看,郑州已经解放了,照这个形势,共产党的胜利指日可待,只要重庆一解放,我们就能过上太平日子了。我知道,哥哥最听你的话,我们一起劝他,好不好?
她充满期待地看着他,眼神炽热,可这一次,他没像从前一样点头。
他说:这关乎信仰,与情感无关。而且,你哥哥前两天刚升官,你嫂子也怀孕了。
她颓然垂下手,说她知道了,她终于明白哥哥那晚说的话了,最好的爱不是拥有,而是守护,当你无法护他们周全时,至少,别让他们陷入危险。
那是一九四八年十月,离重庆解放还有一年零一个月。
可是,哥哥没有等到那一天。
那是一九四九年的春天,哥哥下班回家的途中,被卷入一场国共密党的枪战中,不幸中弹。那时候,玫瑰正和沈义等同学在南京大学出演话剧,等她赶回来时,哥哥的棺木早已入土多日。
遗嘱上,哥哥把一半的财产都留给了玫瑰,他说,这些本就是她们兄妹俩共同的财产。而对于妻子,他除了愧疚,唯一能做的,就是放她自由了。
同年八月,嫂子诞下一名男婴,取名上官容平。两个月后,国共内战结束,新中国正式成立。在此之前,嫂子抱着小侄儿跪到玫瑰面前,她说:我们全家要迁往台北,而这个孩子,是你哥哥唯一的血脉,求你替我照顾好他。
玫瑰啪的一掌打在她脸上,然后就哭了,她抱起那个丁点儿大的小生命,眼泪一颗颗滴在他脸上。
她说:你走吧,这个孩子,以后便是我上官玫瑰的儿子。
她扶起地上的女人,看着那张被泪水浸湿的脸,第一次真心释怀了。她说:嫂子,是我哥哥对不起你,是我们上官家有负于你,你安心去台北吧,哥哥是不会怨你的。
嫂子抱住她,嚎啕大哭。
她想,在这乱世挣扎的,谁又不是可怜人呢?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重庆解放,这打打停停的内战,终于以共产党的胜利结束。
玫瑰想,这一次,他们终于能过上太平日子了。
她计划着,一毕业就去出版社工作,届时容平也快两岁了,最好再添个保姆,也省得阿叔和季照料不过来。至于她自己……想到前几天的事,她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就在前两天,他们表演完节目后一起去吃火锅。沈义在送她回去的路上,不知从哪儿拿出一束玫瑰,向她表白。玫瑰一时惊到了,虽然两人关系一直极好,可在她心里那只是纯洁的革命友谊,完全没想过升华的事儿。
沈义脸一红,把玫瑰往她怀里一塞,说不用急着回答,扭头就跑,差点儿撞上了电线杆子。
玫瑰郁闷地抱着一大束玫瑰花回家,刚进门,就遇见了季,她赶紧把花藏在背后,像做了坏事一样心脏砰砰跳个不停。
季愣了愣,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模样。
玫瑰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突然把花儿往他怀里一塞,踮起脚,亲了他一下。
季还没反应过来,姑娘已经一溜烟儿跑掉了。
第二天,玫瑰为了避开季,早饭也没吃就去了学校。
一连多日,玫瑰故意避开季,她想自己的心意表现得如此明显,那个呆子怎么也该懂了吧。
这一次,她怎么也得等对方来向她表白。
没想到,数日之后,她等来的竟是季定亲的消息。
那是寒假的第一天,季早早就去杭州进货了,玫瑰睡了个懒觉,正准备出门吃面,就有人来敲门。
那是个讨喜的姑娘,不过双十年华,扎着大辫子,穿一身碎花的小棉袄,喜滋滋地问季走了没,最近要降温了,她给季做了一双棉鞋,让他路上穿。
那一刻,玫瑰只觉得整个人都傻了,季跟别人在一起了?季有未婚妻了?那她怎么办?他要将她置于何地?
那段时间,她整个人浑浑噩噩的,老管家看着她,心疼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能叹气。他说,小姐你别怪季,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你别怪他……
玫瑰就朝他吼,有什么不得已的?有什么苦衷?他未娶我未嫁,又不是旧社会,他为什么就不能娶我!为什么就要娶别人?
她说,阿叔,你告诉为什么?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这么多年,一直是他陪着我,照顾我,他怎么可以娶别人呢,怎么可以……
阿叔抱着她,苍老的手掌抚着她的背,那薄薄的脊背硌得人手掌生疼。他恍惚记起那一年,姑娘刚刚回国,坐在滑竿上又是害怕又是好奇的模样,那红红的小脸,笑得比花儿还灿烂。
如今,终于等来了太平日子,孩子们都已长大,反而不如小时候快活了。
4
在玫瑰的记忆里,那是回国以来最冷的一个冬天,季在除夕前成亲,府里张灯结彩,红绸飘飘。她穿着一身火红的旗袍,端坐在高堂之上,看着那对新人向自己一叩首,再叩首,三叩首。
季当着所有宾客起誓,从今日起,他更名为上官季,今生今世,永为上官家家仆。
玫瑰站起身,明明那么近的距离,她却迈不开一步。她就那样看着他,浓黑的眉,深沉的眼,挺直的鼻,刚毅的脸,大红的喜服下,却牵着另一个女子的手。
季终于抬眸与她对视,那一眼,穿越了岁月的阻隔,从懵懂的少年,望断了今生。
她多想冲过去,拉起他的手逃开这一切,什么小姐,什么事业,什么名望,她统统不在乎。她想要的,不过是与心爱的人,白头偕老。
可是,她不能,他亦不会。
这一望可相见,一步重如城。
半年后,玫瑰拿到交换生的名额,赴法攻读学位。同年,沈义也赴法国进修医学。玫瑰原本放心不下小侄儿,有季在,就安心了。
在异国他乡,她与沈义一如既往互相照应。那是个再好不过的男子,温文儒雅,满腹经纶,宽容着她小女儿的跋扈,又能适时引导她迷茫的前路。
次年秋天,他们在法国结婚,姑姑将她的手郑重地交到沈义手上,泪如雨下。
她说,玫瑰,你父亲这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看见儿女们平安喜乐,幸福美满,今天,你终于替所有人圆了他的愿望。
她握住沈义的手,相视一笑。
她说,姑姑,我会的,从此平安喜乐,白头到老。
她和他牵着手,走在落满法国梧桐的路上,长裙飘飘,长发飘飘。她笑起来,眼泪轻轻滑过眼角,被身旁的人温柔抹去。
他说,玫瑰,玫瑰,不要哭,以后的日子有我陪你,再不会让你流泪。
她就仰起头,抹干眼泪朝他笑,那洁白的纱裙扬起来,恍惚又回到了那一年。她跪在哥哥的坟头,也曾有人替她抹去眼泪,说,玫瑰,玫瑰,不要哭。
如今,她的青春终于圆满,那个远在大洋彼岸的人啊,你可知道?
两年后,她和沈义的学业结束,双双选择回国。她进了出版社,做编辑,做翻译,同时兼任母校的法文讲师。沈义进了市医院,作为外科的骨干医师,前途无量。
她不愿与沈家一大家子人住,便仍住在哥哥留下的老宅子。阿叔逝世后,季便成了家里的管家,他和妻子一起照顾着他们的衣食起居,吃穿用度,一如从前。
容平五岁的时候,开始上学,季就成了他的书童,每天接送他上学放学。两年后,玫瑰生了孩子,他又变成了孩子的保姆。
他妻子过世,家里没有了厨师,他又摇身变成了家里掌厨的。那一锅香辣的水煮肉片,永远只有他做得出玫瑰喜欢的味道。
后来玫瑰的儿子娶妻生子,移民国外,他一直是这个家最好的管家,保姆,厨师。
他这一生无儿无女,五十多年来,他在上官家服侍了三代人,去世的那一天,他还牵着最小的小姐去巷口买棉花糖。
那是山城一个难得的晴天,雾霭散去,巷口那棵老梅树抽出几根新枝,花开正艳。
他的眼睛已经浑浊了,却能清清楚楚看到那一颗颗艳红的花朵,耳畔传来咂巴嘴的声音。那是姑娘趴在他背上吃棉花糖,她一手拿着糖,一手拿着面人儿,看到那树开得艳丽的梅花,想去摘,手却没空。
他扬起头,用嘴咬下一支,侧过头,看到她的笑脸,娇美如花。
5
房东太太从柜子里找出一个锦盒,打开来,是两份泛黄的遗嘱。她说,她一辈子没弄明白,季为什么会娶了别人,直到他过世后替他整理遗物,才看到这份遗嘱。
原来,他一直是爱她的,从骄傲跋扈的孩子,到娉娉婷婷的少女,他一直默默守着她,护着她。这一切,她视若寻常,不自知,哥哥却清清楚楚看在眼里。
哥哥在离世的时候,拉着他的手恳求,一定要替她找个好人家,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如果可以,请替他以一个哥哥的身份,永远守着她。
姑娘看到房东太太用力抹了把眼睛,她说,那个呆子,他竟然真的答应了。他们都以为我要锦衣玉食,富贵荣华,却没有一个人,来问问我的意愿。
她陷在摇椅里,深深叹了一口气,可是,我甚至不能怨啊,这所有的恩恩怨怨,不过是因着他们爱护我,想我好,用他们自以为正确的方式。
阿婆……姑娘蹲到她身边,轻轻把脸搁在她手上,泪水一点点润湿了手背。
房东太太摸着她的脸,似宽慰,又心疼。她说,玫瑰,玫瑰,不要哭,这世间的爱有着千千万万种形式,并非一定要相守相依。你要勇敢一点,活成他们最爱的样子,那样,才不算辜负了他们。
门口的风铃响了,一对学生模样的女孩走进店里。一个长发披肩,穿着粉色的大衣,一个短发利落,穿着黑色的夹克。
她们牵着手来,只一眼,长发女孩便相中了那幅挂在墙上的画儿。
那是一束火红的玫瑰,开在青砖的墙壁上,背景是一条幽深窄巷,色调很美。可一看线条和布局,就知道不是出自行家。
短发姑娘斜着眼,说一看就是外行手笔,买回去也没用。长发姑娘却不同意,说这画虽然手法一般,可一看就让人莫名地喜欢,就像,就像藏着故事一样。
两人喋喋不休地争论了半晌,最终还是长发女孩儿赢了,她付了钱,宝贝似的抱着画,拉着短发女孩欢快地离开。
房东太太看着两人的背影,侧过身,悄悄对姑娘说,看出来了吧,她们肯定是一对情侣。
姑娘惊讶地看着她。
房东太太眉眼里透着得意,她说,那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啊,这店里所有的画,都是季的作品。我有段时间迷上了画画,就拉着他陪我一起练,可惜,没能坚持下来。
她收好钱,又从柜子里拿出一幅挂好,她说,我打算把所有的画卖完了,就拿着这些钱,去那边找他。希望阎王爷大方点儿,让我们下辈子都投个好人家,这样,他不用老担心配不上我了。
姑娘看着这个小老太太,头发白了,眉毛白了,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那双喜滋滋的眼睛竟然特别黑,特别亮。她絮絮叨叨地说着过往,说着以后,脸上却没有一丝伤感的模样。
她想,被爱应是一件幸福的事啊,无论它以哪种形式存在。如果有一天,他知道自己的爱让她过得如此痛苦,一定不会安心吧。
她推开门,冬日的晚霞下,花店的小伙子载了满满一车玫瑰,慢悠悠地从门前经过。
等一等,等一等。
她扬起手,露出笑容,请给我两枝玫瑰,红色的,最最漂亮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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