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共和国成立五年年之际,共和国的国家体制进行了新的调整,原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政务院上升为国务院,成为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与其下设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完成了历史使命后,新的国家机关中不再设立。新的国家机关中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署继续保留行使原赋予的职权,但最高人民检察署更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新的国家机关中设立国防委员会,但它仅仅属于咨询机关,不是武装力量的领导机构,也并非国家最高军事机关,中共中央在中央书记处与政治局之下重新设立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为最高军事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唯一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其常设机关。全国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其职能为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政治协商和团结人民的重要作用。本文将专门详述1954年9月国务院成立以前国家领导人的排名,现具体介绍如下:
共和国成立后至1954年9月国务院成立,这一时期的国家领导人的排名是按国家职务排名,并未按党内职务排名。当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共有四大组成部分,共下设四大机构,1952年11月,又增设了与政务院平行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组成机构上升为5个。1954年9月政务院上升为国务院以前,国家领导人的排名是按当时国家各大机关的排序,其排名顺序依次为:
1,国家领导人第一档:
-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2,国家领导人第二档:
- 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
- 政务院总理、副总理
-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 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 全国政协副主席
根据以上国家领导人公布的官方排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列为第一档的国家领导人,毛泽东主席与六位副主席被列为国家行政一级领导人。在第二档国家领导人中排名中,名列首席的为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林伯渠之后则是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与五位副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邓小平。国家领导人排名在五位政务院副总理之后的为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委员会副主席。在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军事委员会完成历史使命撤销以前,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共有13人,除去兼任职务的以外,有十位军委副主席的排名是按当时军委副主席在国家中的排名依次排序的,10位军委副主席的排名依次为: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
排在军委副主席之后的国家领导人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与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罗荣桓。其中罗荣桓在1954年6月补增为军委副主席之后,他在国家领导人中的排名改按其任军委副主席的排名顺序。1954年9月以前,在国家领导人排名中列最后一位的为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叔通。现将1954年9月新的国家机关成立以前,国家领导人的排名顺序,统计如下:
1,第一档国家领导人(6人):
-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
-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
2,第二档国家领导人(19人):
- 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
- 政务院总理:周恩来;
- 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邓小平;
-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
- 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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