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琪的礼物》出自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欧·亨利的每一个简短故事都是一个幽默化的人生启示。
故事很简单:这是个贫穷的家庭,却也温馨美好。圣诞节到了,因为买不起圣诞礼物,黛拉卖了自己的头发,给吉姆买了一条表链,吉姆准备的惊喜是一套梳子。但交换礼物时,震惊地发现对方都不再需要这件礼物。黛拉没有了秀发,吉姆没有了手表……
知道结果后令人徒生失望,圣诞节也变成令人哭泣的节日。
黛拉的秀发倾泻而下,好似一帘褐色瀑布,如水波般闪着粼光。她长发及膝,披在身上犹如一袭锦袍。
为什么取名《麦琪的礼物》而不是黛拉和吉姆的礼物?小说的主角是黛拉和吉姆夫妻,送礼的也是夫妻俩,但取名《麦琪的礼物》是为什么呢?
原文最后解释道,在基督教里,三位有大智慧的麦琪,都是智者,他们送礼物给耶稣。首创了圣诞节送礼的风俗。他们即便收到一模一样的礼物,也有转赠置换的权力。
而作者评价黛拉和吉姆两人时则说:
所有人都送礼物,但他俩是最有智慧的送礼人;所有人都收礼物,而他俩也同样是最有智慧的收礼人。无论从哪方面考量,吉姆和黛拉都是最有智慧的人。他们就是麦琪。
所以原英文名才叫《The Gift of the Magi》吧。
麦琪式送礼物到底是不是明智的行为?作者后面提到他们俩是不明智的人,都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去送礼物。又说他们是最有智慧的送礼物的人,也是最有智慧的收礼物的人。
从基督徒互送相同的礼物角度来看,黛拉和吉姆是明智的,他们都用自己拥有的东西换取对方的礼物。但,说他们傻也是因为如此做法,牺牲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显然不值得。当曾经最宝贵的礼物不再被需要,那送出去的就没有意义了。
Joey琳认为这样的送礼不是明智的,真正好的礼物应该是长远受益。
首先说,对于一个穷困潦倒的家庭来说,生活贫穷却有很强的物质仪式感,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圣诞节礼物真的有这么重要吗?对这样一个需要花一个月时间来存1美元又87美分的女主人来说,简直是把生活想的太简单。前文也提到黛拉:她的一生更多的是抽泣,现在则为了送礼物坐在椅子上什么都不想干。
她做出的牺牲和奉献——只因为爱情。这件事可不寻常,朋友们,它崇高且伟大。
没有物质保障的穷生活、穷开心,终究不会一直幸福下去。
其次,黛拉卖头发时,想法也表现的很简单。老板已经表示可以看完头发再给价钱。黛拉却在老板说20美元后立马答应了。这体现出黛拉的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20美元已经很好了。
不过也说明她不是一个贪婪的人,对这20美元很知足,这是生活不易的人最好能拥有的优点。
但我还是想说,她这种想法太过单纯,如果黛拉懂得讨价还价,或者根本不用美丽的秀发去为吉姆换礼物呢?但显然,黛拉就是这样一个人的。
作者有可能是想讽刺那些生活窘迫,却不断追求不实在的东西,因此生活得更差的不思进取的人。
截取一些原文片段:
她有个习惯,凡事都要低声祈祷,就连再普通不过的生活琐事,她都能念叨几句。
黛拉无事可做,唯一的选择便是瘫在小破躺椅上号啕大哭。
如何理解下面这段话?这段文字写在吉姆第一次惊讶地看到黛拉一头短发时。黛拉说你能数清我的头发,但没人能数清我对你的爱意,表达了黛拉和吉姆之间的浓浓爱意,后面,吉姆也表示,不管黛拉头发怎么改变,他的爱始终如一。
回到这段话,从数学家的角度看云泥之别的两种租房方式,区别就是一个贫穷一个富有。从哲学家看,区别就是对待生活的不同态度。那既然作者说:都是错的理解。而且麦琪式交换礼物也没有表现出正确的理解。
再加上后面的文章提到:黛拉和吉姆都对对方送出的礼物表示很遗憾。黛拉甚至像一只烫了脚的小猫,又跳又叫。
咱先把圣诞礼物搁一边,把它们保存起来。它们都是好东西,现在就用未免有些可惜。我把金表卖了,给你买了发梳。好了,你去煎肉排吧。」
说明作者还是想告诉我们:送礼物,可以明智地转送礼物,但不顾自身条件地追求,送高级礼物,甚至是牺牲自己宝贵的东西去送礼物,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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