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9月1日开始,马鞍山企业退休职工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全部是按照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原来安徽省或是马鞍山市自己的规定不再执行。
按照全国统一的规定精神,凡是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按照法定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工死亡以后,其遗属待遇统一规定为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两项,这也是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来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
马鞍山市的企业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安徽省上一年度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如果是在2022年去世的,安徽省2021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009元,月平均为3584.08元。按照这个标准的2倍来计算,2022年马鞍山企业退休职工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7168.16元。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以死亡时安徽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但是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要扣减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退休人员在退休前,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按照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缴费满15年发放月数为安徽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例如马鞍山的退休职工在2022年死亡的,如果退休前的缴费年限为15年,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3584.08元乘以9个月,即32256.72元,但每领取1年的基本养老金要扣减一个月,但缴费15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只有9个月,假如领取了10年的基本养老金就要扣除10个月,这还能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吗?根据这种情况,暂行办理作了一个保底性的规定,最低可以领取9个月,所以缴费15年的退休职工家属,仍然可以领取9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
如果退休前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共计是40年,按照规定的最高的领取标准为24个月。按照马鞍山2022年的标准可以一次性领取86017.92元。但在实践中大多数人都是无法领取到24个月的,在职职工领取24个月的比较多,但退休人员大部分人最低只能领取9个月,即32256.72元。
比如女性是在50岁退休,缴费年限达到30年,按照规定要领取24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如果是在60岁死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限为10年,就要扣减10个月,其家属实际可以领取14个月,即50177.12元;如果是70岁死亡就要扣减20个月,只能按照最低9个月的标准计发,即领取一次性抚恤金32256.72元。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一次性抚恤金的领取月数是和缴费年限挂钩的,即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月数就会越高,最高可以领取24个月,也就是说,作为在职职工领取24个月的还是比较多的;但退休人员要和领取养老金的年限挂钩,不管缴费年限多久,活得越长的人,养老金领取的年限越长,一次性抚恤金基本上只能领取9个月。
综上所述,马鞍山2022年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安徽省2021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584.08元的2倍,即7168.16元;一次性抚恤金既要按照退休前的缴费年限来计算,同时还要根据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情况来确定,最低可以领取9个月,即32256.72元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加上一次性抚恤金合计,最低可以领取11个月的死亡待遇,即39424.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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