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这是我们读世界近代史都知道事情。1688年,英国爆发了不流血的资产阶级革命,称之为光荣革命。1689年10月份,英国在资产阶级主导的下,制定了《权利法案》,当然《权利法案》并非是真正的英国宪法,而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它确立了议会所拥有的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
也就是所谓的君主立宪政体,主要针对的就是限制国王的权利,在法律上,真正的掌权者是英国的议会,主要指的是英国下议院。英国议会的权利是比国王还要大的。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讲,在英国,英国女王的权力肯定是没有英国首相的权力大。
因为英国执行的是议会制政体,并不直接选举产生首相,而是由英国多个政党争夺下议院的席位,获得大多数议员席位的政党的党魁就可以出任首选,并开始组阁政府。也就是说英国首相是英国下议院多数党领袖,通过政党来控制议会。而议会权力又大于英国国王,从这个方面来看,英国首相的权力自然是要大过英国女王的。
当然,英国女王的权力虽然被限制,但并不是没有一点权力,英国女王依然是英国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他是英国的象征,当然,她的工作是主持英国各种仪式,是整个英国人的纽带。另外在宪政角度上来看,女王是有任意罢免和任命首相的权利,虽然这种权利不可能轻易使用。而且女王还是英国军队最高统帅,所以英国有皇家海军和皇家空军,女王还有宣战和签署条约的权利。
英国女王还是英联邦国家的共同元首,而且在世界上影响也非常大。准确说,由于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英国女王的很多权力是被限制的,并不是说没有,在有些情况下,英国女王是可以行使自己本来就有的权力的。
通常情况下,由于英国国王权力被限制,是没有真正的实权的,实权基本上都掌握在英国下议院以及首相领导的内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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