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在某地的事业单位改革中,曾经有过一项政策,就是3个事业编制可以置换一个公务员编制,通过这个政策,我们是否也能得出一个结论?三个事业编才能等同一个行政编?答案显然是不行,仅仅通过一项政策就简单粗暴衡量两个职业,既不可行,也不客观。
近几年来,通过各种各样的宣传,很多人都明白一点公务员和事业编有差别,那就是提拔的概率不同,但如果你要让他们再说详细一点,很多人可能都无法说出,今天,我们通过目前各项政策,在剔除提拔这一个因素以后,从生前待遇和死后入土,说一说两者的区别和差距到底在哪里?
01生前待遇(工资收入待遇方面):工资、奖金、补贴三个方面,多数事业编确实不如公务员
不管我们如何去解释和理解,客观上,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同等次的事业编的生前待遇确实不如公务员。
1.工资差异。公务员的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工资和地方津贴构成,而事业编的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前者两者基本上没有差距,主要后者两者会有所不同。
为什么会不同,因为两者的发放以及标准是不同的,公务员的地方津贴主要对对标的公务员本人的职务和职级,严格按照政策来进行,不存在人为因素,而事业编的绩效工资则不一样,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后,现在的事业编的绩效工资(差额和自收自支除外)发放模式是由人社局按照一定人均绩效工资标准核定到单位,单位再进行二次发放,这里就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会有人的绩效工资被剪刀差降低,简单的说就是,如果你所在单位人员老化、高职称人员较多,那么作为单位的新进人员、低职称人员,你的绩效工资是一定会低于同层次的公务员,甚至会低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同等人员。
2.奖金差异。其实在绩效奖金改革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奖金方面其实差异不是很大,但改革后,出现了一些明显差异。一是发得迟,目前很多地方公务员已经落实了绩效奖金政策,但事业编目前多次尚未落实;二是发的标准或有不同,从2021年一些地方发放绩效奖金来看,事业编的发放标准和公务员还是存在一定不同,主要是降低了职称的对标作用;三是保障不同,现在的绩效奖金,很多地方财政都是足额保障公务员的发放,但对事业编的发放,而改为由单位自筹,这样事业编的发放保障存在一定的困难。
3.补贴差异。简单几句话,目前一些津贴只能是由公务员享受,即使你是该单位下属事业编,也一样不能享受,大家最好理解的就是车补,其实还有一些津贴,例如:政法津贴、综治津贴、保密津贴等。
02生前待遇(教育、其他方面):子女教育、集资房等等,很多时候,只有公务员才有,事业编只能靠边。
这两个方面差异,很多新入职或者未入职的同学可能是无法理解或者可能是没有想过的。
1.子女教育。这个目前体现的最明显的可能在子女幼儿院就读方面,很多地方的机关幼儿院或者成为保育院,都有一项单独面向公务员的福利政策,那就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适龄子女是可以直接就读机关幼儿院或者保育院的,而事业编是没有的,如果是家里有适龄子女或者在学位紧张的地方,这项政策的价值是非常巨大的。
2.集资房。这个应该来说,目前这项政策主要是一些省会城市和省直单位才有,包括一些国企、事业单位都有,为什么要说这项政策区别呢?因为在一些针对省级机关的集资房政策中,就明显看出公务员和事业编的差别,一些地方是公务员优先选、标准高、户型好,而事业编只能靠后选。
03死后入土,在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并轨,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因病死亡后,除非是离退休的事业编,不然两者的待遇相差还是比较大的。
1.公务员因病死亡后。根据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11〕192号)的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2.事业编因病死亡后,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通过上述我们不难看出,同样是因病死亡,公务员和事业编相差是非常巨大的,单单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不同地区相差巨大,根据统计,2021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3504元,按照中位数来计算,就已经相差9万元,加上20个月基本工作,基本上相差是在15万以上。
最后,欢迎各位留言,说一说,你所在的地区公务员和事业编差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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