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放生是哪个地方的习俗(放生鲤鱼习俗文化)

华峰博客 150

各位鱼友大家好,我是养鱼老道,更多观赏鱼饲养、繁育实践知识,敬请大家关注!

近期养鱼老道在网上看到一篇报道,说是有人拖了一大车观赏锦鲤,有数万条之多,光是放生时间就花了十多分钟,通通倾倒在黄河之中……

究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啥?我就不在这里妄加评论了,各位心知肚明。

那么,这种突发的、数量巨大的放生观赏鱼行为,会给原生领域和生态环境带来哪些危害,为什么说也有可能影响到人类健康?

放生人根本不具备任何的观赏鱼养殖或者运输知识,导致死鱼数量众多,直接污染区域水质

由于部分图片是截图,并不清晰,在此以其他图片代替,但是首先一点,

养殖过观赏鱼的鱼友都明白,如此巨大数量的观赏鱼运输,它们所需要的水质和打氧设备、包装运输等各种操作,一样也不可或缺,否则观赏鱼将会由于密度过大,而导致成群的死亡……

毫无疑问,这种专业手法的打包操作手法,在放生人手中,绝对没有这个条件,甚至于丝毫都不懂,能把鱼干们拉到现场,那就是万幸了。

过度的死鱼,无论是倾倒黄河还是堆积岸边,对于空气污染和部分水域水质污染,都是我们可想而知的。

不错,确实有一部分死鱼会成为其他野生鱼的食物,但是在数量上只要超过了一定的极限,剩余的死鱼过度腐烂,可能导致原生水域的野生鱼摄食之后患病或者死亡。

有无过度杂交的可能性,使得原生鱼种消失?

这个可能性倒是不大,但是我们绝对不去轻易排除。

毕竟观赏鲤鱼和原生的黄河鲤鱼,绝对可以进行杂交。

但是有一点我们也都知道,这些观赏鲤鱼,一旦放入野生环境以后。

第一点就是,大部分的观赏鲤鱼,未必会立刻适应野生的这种生存环境,因为它们从出生就在人工饲养的环境下生长,属于温室里的花朵,并无多大能力对抗野外的恶劣环境。

第二点就是,部分可以适应外部环境得以生存下来的观赏鲤鱼,很快就会出现返祖现象,逐渐长成它们原有的模样,可能在一两代之内,体色和体型未必有所改变,如果加以时日,它们以及它们的后代,几乎和野外的原生鱼并无任何的区分。

我们也可以看到在野外放生的观赏金鱼,为了适应野外环境的生存,它们的游动速度必须加快,它们的体型就开始逐渐的拉长,长成近似于草金鱼的形态,在体色上也会有所转变,这是为了适应天敌的自我保护行为。

因此来说,只要是经历个三五代下去,想要再去把它们成功区分,已经很难了。

最为严重的一点,食用鱼和观赏鱼的用药绝不相同,很多剧毒药物、烈性药物,在饲养观赏鱼中早就是家常便饭,这样的鱼流入野外,是福还是祸?

凡是饲养观赏鱼的鱼友都知道,我国对于食用鱼的药物控制很严谨,因为这是牵扯到人命关天的一件大事,但是,很多在食用鱼身上不敢使用的烈性药物,在观赏鱼养殖中还是可以使用的。

这一点只要是个鱼友,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那么,这些流入到野外的所谓观赏鱼,在被放生之前的鱼场里,多多少少都被喂食过这样的药物,这些药物可能在很长的时间内,一直在它们体内残留,而当它们和野外的原生鱼杂交繁殖,在形态上也融为一体的时候,我们又该如何区分和食用呢?

打一个很简单的小比方,我们可能就明白其危害性了

在这里可以打一个很小的比方:

早在2017年国家食药总局的通告上,就在涉及我国11个市,共31个批发市场的鳜鱼体内,检测出残留的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以前曾经广泛将其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可以杀灭各种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

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中,都已经明确规定:

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但是这个药物的大名,至今,只要是个养殖观赏鱼的鱼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直到今天也在观赏鱼圈子中广泛使用,尤其是某些观赏鱼养殖场。

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残留很长时间,属于高残留、致癌、致畸药物,不过据科学家们证实,也是需要达到一定的含量和浓度才有可能致癌、致残的,一般人一生未必能够达到那个剂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少量摄食就没有任何危害吧?

要不然很多国家都不会明文禁止的,那就放开吃、放开用就是了。

为什么当年在鳜鱼中大量检测出来,就是因为孔雀石绿,可以用来杀死鱼体表面的真菌、寄生虫,尤其是对水霉病有特效,从鱼苗期的预防水霉病开始、一直到换季时期对抗观赏鱼的白点病、腐烂病,以及平时鱼儿检疫、甚至于观赏鱼的运输途中,都有可能使用到。

而且孔雀石绿进入鱼塘底泥后很难被有效分解,甚至可以残留十年以上。

本来我们非常幸运的是,大部分野生鱼的体内不会含有孔雀石绿和其他药物残留,但是如果这样一放生的话,结果可想而知,而且能够应用在观赏鱼身上的类似于孔雀石绿的剧毒药物,绝对不止这一样,还会有很多很多种……

这也是为什么饲养观赏鱼的鱼友,根本不会去吃自己观赏鱼的一个其中原因。

不但对于原生态水质造成破坏,而且来源无从查起,可能导致各种对于水质的误判

如此集中而又巨大数量的放生行为,再加上三五年以后的观赏鱼、原生鱼相融合,我们已经无从查起这些毒素药物的真正来源了,有可能对于原生水域的水质情况,都会造成一种误判,这个结果一点不是危言耸听的。

本来还是清澈如昔的黄河水,却检测出来各种鱼儿体内已经被污染,而最终的来源,竟然还不是水质的问题,这个结果谁来承担呢?

不会养鱼,我们可以瞎养,即使自己养死了也与他人无关。

如果既不会养鱼,又无半点最起码的养鱼知识,就去随处放生,最好还是不要去到处瞎放了,这个责任你背不起!

我是养鱼老道,更多观赏鱼问题敬请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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