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香港在1960年12月24日平安夜当天出生一个男孩,这个男孩后来的所做震惊了整个美国,小儿不敢夜啼。
杀人魔吴志达
这个人就是吴志达曾经在美国连续作案杀害25人,是一个不折不扣变态杀人狂。
吴志达出生在香港的一个富裕家庭,衣食无忧,是一个标准的富二代,因为从小纨绔放浪,经常殴打霸凌抢劫偷窃同学为此吴志达经常被退学,他的整个学习生涯都在不停的退学转学和入学之间,后来整个香港的学校基本不收这个问题学生,他的父亲迫于无奈于是将他送往美国加州读书,希望他能自己独立。
但是事与愿违,这时候的吴志达没自己亲爹的束缚,自己从小就养成小霸王本性就彻底暴露出来了,不到半年又被美国的学校开除。走投无路的吴志达决定参加美军学习枪支使用来满足自己的爱好和挣外快。在参军报名中他谎报自己是印第安人当时美军对家庭身世没有审查,他顺利加入了美国海军陆战队,在部队期间好勇斗狠的他经常挑衅其他队友,也就是凭借着自己好勇斗狠个性得到了上司的器重,竟然晋升为一等兵,但是美军军纪松垮不重视思想教育,吴志勇的痞性并没有在部队改善,当部队驻扎太平洋的夏威夷群岛时期,他曾经连续偷窃价值一万多美元枪支弹药,后被逮捕革职,神奇的是在监禁期间他竟然成功越狱,逃回了加利福尼亚,在逃跑期间结识另一个恶魔雷克,也就是这个雷克带领吴志达走向了疯狂之路。
这个雷克也是一个劣迹斑斑的恶人,经常向吴志达炫耀自己劣性甚至说杀害了自己的亲弟弟而感到骄傲。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设计着抢劫计划。从1983年初,两人开始犯下血案,直到1985年,两人在一起共杀害无辜者25名,受害者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最小的竟然是婴儿。男性和孩童他俩会第一时间杀害,女性则会受尽折磨而死。他们变态到会将戮杀过程制作成录像而津津有味的观看。也就是这些录像为警方破解此案留下了证据。
雷克在1985年抢劫金店时落网,起初就在警方因证据不足而感到头痛是,没想到雷克因为做贼心虚,心知肚明自己犯下滔天大案,一股脑的把2年间杀25人的事说了出来,并供出了吴志达,警方在听完雷克的自诉后震惊到久久不能自已,就在这时更震惊的情况出现了,雷克突然咬住自己的衣领后抽搐到底而死,警方检查尸体时发现他衣领处藏有剧毒氢化物。原来雷克知道自己活不成,给自己一个痛快的。
接下来通缉吴志达提上了日程,警方在雷克妻子的口中得知,雷克和吴志达经常出入他们在森林中的一作房子。警方迅速赶到这座房屋,在隐藏的地下室中发现斑斑血迹,带血的斧头和锯子,还从墙上和地板上发现了几处弹孔。吴志达拍摄的杀戮录像带也被翻出,经后来的侦查这里是恐怖的作案现场。
在加拿大服刑期间吃胖了
美国警方这时在全国正式发出通缉令,可是吴志达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同年7月,加拿大发生了一起枪击案,一名男子在偷窃超市时用手枪击伤了一位警官,后被加拿大警方制服。经过确认这位男子就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犯下血案的吴志达,美国警方立刻向加拿大警方沟通,这中间的沟通竟然沟通了6年之久,原来吴志达在加拿大枪击案被判6年,美国和加拿大之间没有引渡条约,所以吴志达在加拿大服刑6年。
检察官亮出证物
吴志达这个人算是一个犯罪天才,在加拿大服刑的6年期间,自学美国法律寻找法律中对自己有利的漏洞,等服刑期满被送回美国后,就利用美国法律的漏洞来拖延时间,用种种借口延迟开庭时间,还屡次解雇自己的律师,而每一次新律师的参与,就要重新审理一遍案子,光前前后后东扯西拉的就拖了七年的时间,而且就律师费这一项是相当就花掉了惊人的2000万美元,成就了加利福尼亚最昂贵的审判。法庭上吴志达一股脑的把所有责任全推给了死人雷克,可是他拍摄的杀人录像成为了铁证,坐实了他杀人行凶罪名,1999年法院判处吴志达死刑。可是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吴志达的父亲为他不断的上诉和请律师来延迟刑罚,毕竟他家有钱。
吴志达相当危险,在法院被关在被告席的笼子里
时间一晃当年30多岁的杀人魔,现在已经60多岁了。还在并没有执行死刑,正义没有得到伸张。吴志达的案件充分的打脸美国自称有地球最公平的法律。在美国只要有一项上诉没有完成,那么死刑就不会执行。要是在我国,铁证如山的情况下秉公执法,吴志达早就被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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